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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終審法院25日駁回梁頌恆(右)、游蕙禎(左)的終極上訴申請,兩人徹底喪失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資格。(中通社) 分享 facebook 香港終審法院昨天駁回「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的終極上訴申請,兩人徹底喪失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兩人昨在庭外表示,相信訴訟費高達1200萬港元(約153.4萬美元),揹債合共1400萬元的兩人聲言無力還款,已準備破產。訟費+立會討薪共1400萬 擬破產綜合媒體報導,香港終審法院於昨天上午開庭審理梁頌恆、游蕙禎兩人立法會議員資格的上訴案,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及霍兆剛在聽取梁、游二人的資深大律師陳詞後,決定駁回兩人的上訴請求。梁頌恆、游蕙禎兩人在2016年宣誓就任立法會議員時公然辱國並宣揚港獨,香港特區政府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司法覆核,要求剝奪兩人議員資格。高等法院於2016年11月裁定兩人自宣誓當日起即喪失議員資格。兩人不服裁決,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但被駁回申請,昨天再經終審法院駁回,全案確定。馬道立表示,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只要有人宣誓不真誠及不莊嚴已等同拒絕宣誓。李義指出,兩人雖為民選議員,但若宣誓不符要求就等同「將自己踢出局」,法院不能在釋法下「再釋法」。李誌喜則指出,《宣誓及聲明條例》目的是規範議員的宣誓,不應用作考慮宣誓動機、意圖等,同時無客觀標準判斷兩人行為是否真誠莊嚴宣誓。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梁、游兩人議席出缺後的補選安排,將按照法律要求和一貫方法來做,並將有一個選舉管理委員會來推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立法會將按照相關規定,要求梁頌恆及游蕙禎兩人全數歸還此前向立法會預支的營運資金及月薪,共186萬港元(約23.7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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